4月14日,福建省林业局组织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专题宣讲,对管理办法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创新变化进行解读,并要求各地准确把握国储林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统筹处理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建设进度和项目质量、项目管理和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关系,提升国储林建设项目规范运作水平。
一要强化引导,落实项目全周期管理。要按照《办法》要求,统筹区域林业资源,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科学编制可研和作业设计。要压实各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项目全过程、全周期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建设目标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二要多方联动,深化政银企合作。要按照《林业高质量发展六个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要求,依托政银企保对接平台,推动央地合作、政企合作、银企合作,探索建立政银企对接便捷化、常态化机制,促进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企业项目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林业经济能力。三要立足特色,打造国家储备林建设福建样板。要坚持全功能开发、全区域布局、全周期经营、全产业发展、全过程惠民的“五全”思路,立足各地森林资源优势,完善基础支撑保障设施,发展林下经济等配套产业,打造全国国家储备林建设福建样板。
国家储备林建设既能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涵养水源、固碳释氧能力,培育珍稀大径级树种,又能发展林下经济、带动林农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绿色长城”,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绿色引擎”,是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绿色银行”。据统计,福建省自2012年启动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以来,已建设国家储备林344.7万亩,累计投入资金136.3亿元,为改善木材供给结构,缓减工业用材供需矛盾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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