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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调整省级林业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时间:2023-12-2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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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局各处室局站、直属各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变化情况,以及国家、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有关规定,省林业局对本级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后共保留省级权责事项321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137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4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其他权责事项104项。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林业局权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实施。

  附件:福建省林业局权责清单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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