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9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15 16:11
相关文章: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九三学社:

  《关于加强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提案》(20241193号)由我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自然保护区顶层设计问题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动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地方法规,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24日对《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正。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含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工作,省政府于2023年6月向国家林草局报送了我省的整合优化方案。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依照有关规定将自然保护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此外,组织、指导20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开展了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批复后,我局将部署开展范围调整和勘界立标等工作,进一步妥善解决区内群众生产、生活等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关于优化机构设置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林业专业人才队伍更加适应新时期林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我局会同省人社厅、工信厅印发《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对工程系列林业专业中自然保护地管护参评方向的可参评专业进行拓展,可参评人员的所学专业囊括了理学生物科学类、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农学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农学林学类;同时,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将继续指导各级有关部门坚持破“四唯”、立“新标”,重实践、重业绩,“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对专业条件进行审核,进一步为艰苦地区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创造条件、做好服务。自然保护区机构设置涉及编制、资金、人员等具体问题,据向国家林草局了解,国务院正在组织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拟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置进行重新规范,我局将根据上位法修订情况,推动地方法规修订,并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机构设置。

  三、关于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问题

  2021年,省发改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福建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1—2035年)》,提出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五大工程,明确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实施整合优化、生境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自然教育基地、景观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科研监测、植被修复等工作。2020年以来,我局会同省发改委积极指导地市谋划申报自然保护区项目,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6377万元支持闽江河口湿地保护修复,茫荡山自然保护区监测设施,龙栖山、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有效提升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我局还加快推进全省自然教育基地建设,公布首批省级自然教育基地53个,结合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等项目,大力支持自然保护区完善宣教设施建设,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提供良好的自然体验场所,更好展示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生态文明全民共建共享,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省生态环境厅统筹民生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南平市编制实施《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生态保护专项规划》,指导谋划生成茫荡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支持,谋划实施全球环境基金(GEF)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碳汇协同增效,武夷山国家公园、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4个案例先后入选生态环境部2批次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数量居全国前列。

  四、关于构建联合执法监督机制问题

  2023年7月,我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5个厅局联合出台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工作办法》,就《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的划转执法事项,建立了违法线索移送、技术支持指导、部门联席会议、联合会商执法、资源信息共享和执法交流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协同,形成执法合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职能部门行政监管无缝衔接,确保依法、有序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近年来,我局持续强化对自然保护区人为活动的遥感监测,督促指导自然保护区加强巡护巡查,并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推动涉及自然保护区相关违规问题的处理和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提案有关建议,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指导自然保护区积极策划、申报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项目,持续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林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结合。同时,密切跟踪《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批复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优化机构设置,强化队伍建设和力量配备,建立以公共财政保障为基础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做好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筑牢生态屏障,维护生态安全、生物安全。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王宜美

  联 系 人:施明乐(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859960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