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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0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改革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3-06-2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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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革:

  《关于加快我省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10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90号)和《福建省林业厅关于推进林业品牌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林文〔2017〕61号)为重点,持续推进林业品牌建设。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渔业局一年一度联合开展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2017-2022年共认定延平百合、清流鲜切花、武平富贵籽、建瓯锥栗、福鼎黄栀子等11个区域公共品牌为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孟宗笋等56个林产品品牌为福建名牌农产品。全省林业行业现有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37个,仙游红木、永安竹业、建瓯笋竹等一大批区域公共品牌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

  但正如贵委所提出的,我省林业品牌建设还存在区域农产品差异化未被有效挖掘、品牌应用深度和整合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战略、品牌带动战略等一系列重大部署,结合贵委提案建议,推进林业品牌建设。

  一、关于技术创新突出产品差异化

  一是继续实施种业创新。以产业提升和生产需求为导向,以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为重点,根据各地气候条件和土壤情况,建设完善种业基础设施,加强种业科研创新,选育林木品种、品系、家系、无性系或种植材料。二是建立健全林业标准化体系。鼓励相关科研院所及企业,制修订林竹、花卉种苗等重点产业相关产品生产标准,保障林产品生产有标可依,生产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加快标准推广应用。指导林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与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支持企业开展国际通行的各类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内销与出口产品的标准接轨。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场、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示范园区、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按标准设计、按标准实施、按标准验收。

  二、关于挖掘运用好品牌差异化价值

  一是鼓励争创品牌。引导林业企业制定实施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培育林竹、花卉等优势林产品品牌,打造一批生产规模较大、产品品质优异、创新驱动强劲、消费者广泛认可、市场前景广阔、能有效促进农民增收的林产品品牌。积极协助做好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等推荐评选工作。鼓励林业产业特色鲜明且集中度较高的地区申报区域特色品牌,积极扶持仙游“中国古典家具之都”、建瓯“中国笋竹城”、政和“中国竹具工艺城”等一批区域特色品牌。提升品牌林产品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打牢林业品牌建设的基础。二是推进精深加工。组织实施一批林竹产业重大项目,继续抓好林产加工贴息项目和省级财政竹产业专项补助资金项目,重点扶持林竹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做大做强现有林竹龙头企业,推进林产品精深加工。

  三、关于强化品牌形象塑造管理

  一是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转变品牌建设思路做法,将工作重心转到政策落实上,通过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等,为提升品牌影响力夯实质量基础。进一步突出发挥企业作为品牌建设主体的作用,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在市场竞争中产生被消费者认可的品牌。二是强化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加快推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药使用。持续开展林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对发现不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产品,及时将线索告知有权部门依法查处,强化品牌林产品质量全程有效监管。三是加大品牌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围绕各地特色产业和品牌,扩大在国家级媒体、网络新媒体等的宣传力度,整体包装、整体推介,讲好林产品品牌故事。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统一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让我省品牌林产品走得更远、走得更好。是大力发展新业态。要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发展新业态,重点是支持基于互联网的产销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直播带货、“丝路电商”、跨境电商等,对“买全球、卖全球”的电商企业和供应链平台企业,对示范平台和典型应用予以优先扶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支持引进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布点,善于借助外力来推动新业态发展,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发展。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林旭东

  联 系 人: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  伍清亮

  联系电话:0591-88608099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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