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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改革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4-05-0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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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锜代表:

  《关于做好竹业三产融合文章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8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竹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以竹代塑”倡议,通过强化政策引领、推动三产融合、加强科技支撑、拓展行业市场等举措,持续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据统计,2023年全省竹林面积1873万亩,竹产业总产值超过1100亿元,出口创汇金额超过10亿美元,均居全国前列;全省已开发出100多个系列上万个品种竹制品,并在餐具、吸管、饮料棒、安全帽、家居家具等“代塑”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我省竹业三产融合文章,进一步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布局产业问题。落实好《福建省林业产业发展指南(2021-2035年)》,按照我省竹产业“三大核心区(南平、三明、龙岩)”“四个支点(漳州、泉州、福州、宁德)”的发展重点,扎实推进竹产业发展。全面落实《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推进竹材建材化,加强竹材展平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重点发展户外重组竹、竹集成材等竹建材产品,全面推广竹建材景观工程,提高景观工程、特色建筑、室内外装潢中竹建材产品的应用占比。

  二、关于促进业态融合,打通转换通道问题。一是提升“一产”。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快竹山流转提升竹业经营效益的通知》,通过推进竹林规模经营、建立高效原料基地、实施竹林科学经营、着力开发标准竹材等措施,为我省竹产业三产融合强化资源基础。二是做强“二产”。充分发挥福建省竹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推动头部企业牵头制定竹产业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继续实施省级财政竹产业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企业培大育强工程,持续优化企业“升规”“做精”“做强”“上市”的梯级培育体系。三是带动“三产”。支持开发竹观光﹑竹康养、笋美食等产业,加快建设竹博园、竹林漫道、竹林小镇、竹文化公园等设施,打造“竹文化+”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品牌,推动竹三产发展。

  三、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加速成果转化问题。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开展竹产业重点科技攻关,支持永安国家竹产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加大对“以竹代塑”科技攻关和标准制定的支持力度,将“以竹代塑”研发设备、专利技术购买等纳入省级财政竹产业专项补助。加大对国内外“禁塑令”目录中收录的产品的扶持力度,加快“以竹代塑”高新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

  四、关于积极拓展市场,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支持国有林场、龙头企业流转整合竹山资源,开展竹林FSC认证,获取国际市场通行证,更好实现竹产品“走出去”。鼓励引入政策性银行长周期低成本资金开发竹林碳汇项目,推动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和指导永安设立全省笋竹产品交易中心,用好用足省级财政竹产业专项补助、林业贷款贴息等政策,强化用林用地保障、项目资金安排等,推动永安打造全省笋竹制品集散地。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林旭东

  联 系 人:杨兰兰(改革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7853728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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