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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人教处 发布时间:2024-04-2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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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儒代表:

  《关于支持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提升的建议》(第1308号)由我局会同省人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林业专业人才队伍更加适应新时期林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林业局在深入调研和听取专家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林业工作和人才队伍实际,根据有关规定联合出台了《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目录按照“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确定专业要求,尽可能涵盖所有相近相似专业大类;所学专业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人员,如主干课程相似或修够所需主干课程,也可认定为相近专业;对长期从事林业工作且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性表彰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学历要求,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拓宽了道路。下一步,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林业局将进一步指导各级职改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以该目录为标准,按照“相近、相似”原则引导各级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评审参评准备工作,促进林业人才队伍健康成长,为建设现代林业强省提供人才支撑。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工程、经济等有关系列职称指导意见,“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目前,人社部会同工信部、财政部有关部委,针对计算机、法律、财务、中文、经济等通用型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且其与工程系列林业专业同等级职称相比,资格考试报考年限要求时间更短,例如,计算机专业学生在未毕业时即可报考初、中、高级职业资格。下一步,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林业局将积极指导各级职改部门,做好政策宣传,积极鼓励、支持、指导各级林业系统通用专业型人才参加与其从事岗位对应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职称,提升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感谢您对林业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郑  健

  联 系 人:黄辰洁(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591-88608146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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