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省属国有林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巩固扩大改革成果,在开展“百场结百村”活动的基础上,拓展场村合作范围和共建内容,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我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国有林场“百场带千村”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林业局
2022年7月19日
福建省国有林场“百场带千村”活动方案
我省现有131个国有林场,分布在69个县(市、区),经营区涉及698个乡镇2776个行政村,是林业系统最基层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宣传林业政策、落实各项任务、维护林区稳定、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国有林场在高质量推进林业改革发展中的生力军和排头兵作用,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决定在全省开展“百场带千村”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森林经营、绿化美化、科技推广、贴近乡村等方面的优势,在新时代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标杆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林业改革发展与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共创富美和谐的场村关系。
二、主要任务
(一)合作共赢,提升林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国有林场优势,通过“国有林场+”模式,采取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村民小组、林业经营组织或造林大户合作经营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场外合作造林、合作经营、合资造林、委托管理等资源培育新模式,带动周边乡村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形成“场村合作、共赢发展”的森林资源合作经营机制,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短缺造成的森林经营水平低下、产出效益不高等问题,持续提升场村林业规模化经营效益。
(二)示范引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进一步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国有林场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结合国有林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在良种选育、科学造林、抚育间伐、低产低效林分改造、珍贵树种培育以及先进技术应用推广等方面,加快示范片建设,进一步优化国有林场与共建村森林资源结构,提升森林生态功能,提高林分质量,为周边林农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森林资源培育样板,全面提高国有林场与共建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加强保护,提升生态保护成果。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发挥林长制牵引作用,引导周边村民参与林业联防联控体系建设,鼓励整合场村党员突击队、平安综治联防队、森林联合巡护队等队伍力量,全面加强网格化管理。支持探索林区视频监测系统共建共享,提升乡村森林保护预警监测能力。支持共建森林防火储备库,加强森林防火阻隔道路、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共同强化火源管控和森林防火宣传,提升村级森林防火能力。指导乡村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控减灾,减少灾害损失。开展场村融合治理,支持创新涉林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探索建立包案化解机制,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科学高效的综合防控体系,共同提升生态保护合力和成效。
(四)强化帮扶,促进林区群众增收致富。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加强就业帮扶,鼓励结对共建村村民参与林场种苗生产、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木材生产、森林管护等劳务,带动村民家门口务工就业。加强生态帮扶,优先聘用结对共建村困难群众为生态护林员。加强科技帮扶,用好国有林场技术、人才优势,为村民提供“林农点单、专家送餐”林业科技服务。加强结对帮扶,与结对共建村困难群众开展点对点结对帮扶。支持共建村发展特色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富民产业,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全面提升兴林富民推动力。
(五)共建共享,打造宜居宜业新林区。进一步做优生态文章,依托林区丰富的森林资源、人文资源,积极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以现代国有林场、省级森林村庄、“百园千道”“一场一景”等项目为载体,通过对国有林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美化,对林区道路交通进行改造提升,打造集生态、景观、休闲于一体的生态共享模范区,并向周边村民开放,将绿色发展成果反哺当地群众,让人们能够走进自然、热爱自然,共享生态文明成果。加强对“森林村庄”创建的指导,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提升村庄“四旁”绿化水平,提高森林景观和居住环境质量,全力推动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森林村庄”。
(六)创新形式,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厚植文明乡风,为乡风文明塑形。与共建村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举办“最美庭院”“五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增强村民的幸福感、荣誉感。以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依托基层道德讲堂、自然宣教设施、场村宣传阵地等载体,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公民道德、文明礼仪、法律法规、卫生健康等宣传培训,促进共建村群众文明习惯的养成,让讲文明、树新风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激发广大村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
(七)党建引领,夯实场村共建基础。进一步强化场村党建共建,搭建起林业与乡村沟通互融平台。鼓励支持各级林业部门、国有林场与共建村党支部开展“五级联创”活动,通过定期开展协商议事、走访调研、党课宣讲、实践指导等活动,进一步夯实场村共建基础,构建起“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党建新格局,助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精准化水平,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三、活动方式
在总结“百场结百村”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国有林场与毗邻乡镇、行政村、自然村的结对共建范围,确定共建双赢的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优势,有效整合林业的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要素,全面提升林业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每个国有林场都要积极参与“百场带千村”活动,按照方案内容确定实施共建项目。
四、组织领导
省林业局成立“百场带千村”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活动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组长:王梅松 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陈科灶 省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郑盛文 省林业局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处处长
方燕鸿 省林业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杨细明 省林业局林长处处长
李 伟 省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
林金木 省林业局绿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程朝阳 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主任、一级调研员
林 萍 省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翁玉榛 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由程朝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过程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局相关部门和市、县、场、乡、村,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局办公室:负责开展“百场带千村”活动信息宣传、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
局改革发展处:宣传产业政策,指导有关市、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下经济、竹业经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等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向结对共建村倾斜。
局计财处:指导共建项目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指导共建场村申请项目帮扶资金。
局林长处:指导各国有林场完善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
局直属机关党委:指导所属相关党组织深入开展“五级联创”活动。
局绿化工作办公室:指导活动乡村开展村庄绿化工作。
局世行办:指导各国有林场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
科技推广总站:指导各国有林场推广使用先进的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
设区市林业局:研究制订本辖区省属国有林场的“百场带千村”活动方案;指导、支持、督促省属国有林场开展活动;整合林业政策、项目、资金向参与活动的乡村倾斜;做好辖区林场帮扶资金的审核,积极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研究制订县属国有林场的“百场带千村”活动方案;指导、支持、督促县属国有林场开展活动;整合林业政策、项目、资金向参与活动的乡村倾斜;做好辖区林场帮扶资金的审核,积极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国有林场:研究制订“百场带千村”活动实施方案;与参与活动的乡村商定具体的共建内容,制定共建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活动任务的落实;定期汇报活动进展情况,特别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反馈;积极争取活动的专项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2年7月)。省林业局研究部署活动的具体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百场带千村”活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研究确定参与活动的乡村,各国有林场制定共建方案并与共建乡村签订共建协议。
(二)实施阶段(2022年8月—2025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和共建协议组织开展活动。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指导国有林场和共建乡村开展共建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6年1—3月)。各国有林场全面总结活动实施情况,对实施效果进行总体评价,并根据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部署,制定下一阶段的共建思路、任务和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调研指导。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所属国有林场的共建方案要加强审核把关,结合林场实际明确共建活动的具体目标和内容。同时,要定期深入国有林场、共建乡村开展调研,指导活动深入开展。
(二)做好工作总结。各国有林场每半年对活动情况进行小结,每年进行总结,并填写《“百场带千村活动”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分别于7月10日、翌年1月10日前报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其中省属国有林场报送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并抄送当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县属国有林场报送当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并上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综合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局。
(三)广泛宣传推广。各地要积极挖掘、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材料,及时做好信息宣传,并报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百场带千村活动”实施情况一览表
附件
“百场带千村活动”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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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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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施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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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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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帮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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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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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解决就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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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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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合作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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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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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林农增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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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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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帮扶资金数量
(项目、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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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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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村庄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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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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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改善乡村基础
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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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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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一景”“百园千道”
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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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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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防联控体系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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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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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文明创建情况
(先进基层党组织、各类示范村打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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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百场带千村”考评方案实行评分制,评分细则由省国有林场发展中心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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