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局直属有关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有关科研院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福建省林木和草品种审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林木品种审定
(一)申报条件
原国家林业局确定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和福建省确定的5种主要林木目录内的,按科学选育程序,经过区域试验,证实在福建省一定区域内具有推广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品种,优良种源区内的优良林分或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或无性系,引种成功拟作为良种进行推广应用的品种,认定有效期满并符合前述条件的林木品种,选育人可向福建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申报。
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人直接申报。
选育人不申报,但有较高推广使用价值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与选育人签订协议后可以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福建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时可参考填写说明(见附件2),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林业局网站(http://lyj.fujian.gov.cn/zwgk/gsgg/)下载。同时附以下材料:
1.选育报告。应详述选育品种的亲本来源及亲本特性,品种特性,选育(引种)过程,区域(引种)试验开展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优缺点,繁殖栽培技术要点和适宜种植范围等。
2.区域试验证明表。包括区域(引种)试验情况汇总表(见表2-1)和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见表2-2),应提供至少3个在生态上具有显著差异的区域试验点数据。
3.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及母树、试验林照片(每个区域试验点至少一张,并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申报品种)。观赏植物提供的花、果、叶等照片,应连同标准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9张。
4.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品种及无性系需详细描述该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无需提供本项材料,但需提供植物新品种权号。
5.优良种源应有明确的采种地点、林分面积证明。
6.经济林品种需附2024年1月1日后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及对照品种品质鉴定材料;用材林品种需附2024年1月1日后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及对照品种材性鉴定材料。
7.属转基因品种的,应当提供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
8.通过科技鉴定或者有关奖励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9.申请人与原选育人不一致的,或选育人非均为申请人单位的,或代理申请审定的,应提供选育人的委托书。
二、省级草品种审定
(一)申报条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确定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草种目录(2021)》内的,通过科学选育程序获得的遗传性状相对稳定一致,与已审定的品种存在显著差异,完成品种比较试验、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证明其某一个或多个性状(产量、观赏性、品质或抗逆性)明显优于对照品种,可作为生产资料在生态修复及草业生产中应用的各类草品种,包括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驯化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
申报地方品种和野生驯化品种者,需经种源地县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申报国外引进品种者,须提供外国登记证书(或公布的品种名录)和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请草品种申报的证明文件。转基因品种须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并附许可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福建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试行)》(见附件3),填写时可参考填写说明(见附件4),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林业局网站(http://lyj.fujian.gov.cn/zwgk/gsgg/)下载。同时附以下材料:
1.品种报告。
申报“育成品种”的需提交选育报告。
申报“地方品种”的需要提交整理研究报告。
申报“野生驯化品种”的需提交栽培驯化报告。
申报“引进品种”的需提交引种报告,申报品种在国外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或官方对外公布的品种名录(由品种权人提供)、品种权人授权申请者在我国申请审定的授权书(由品种权人出具)、植物进出口检疫报告(由植物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
2.品种比较试验、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报告。
申报品种用途为观赏草、生态修复用草、能源草的区域试验报告可以是自行开展的区域试验;用途为牧草和草坪草的区域试验报告应以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结果为基础撰写;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和生产试验报告以自行开展的试验结果为基础撰写。
品比、区试、生产试验对照品种应选择属种和用途相同的已审定品种,或当地应用最广泛的品种,或在育种目标性状上表现最突出的品种。申报品种类别为育成品种的,品比试验对照应至少包括亲本材料;申报品种类别为野生驯化品种的,品比试验对照应至少包括原始群体。没有相同属种的品种作为对照的,可选用相近属种或相似用途的普通品种作为参考对照。试验年限要求一年生品种不少于2个生长周期,多年生品种不少于3个生长周期。
3.区域试验证明表。自行开展的区域试验需要填写此表,应提供至少3个生态上具有显著差异的区域试验点数据。
4.分析鉴定报告。以品质或抗逆性状为选育目标的草品种在申报审定时需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品质分析或抗逆鉴定试验报告。
5.草品种特征标准图谱。植物学特征照片(根、茎、叶、花、果实及种子),品种比较试验、区域试验及生产试验照片(每个试验点至少一张,并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申报品种)。观赏草提供的叶、花、种穗等照片,应连同标准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9张。
6.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申报品种如进行过DUS测试,可提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说明测试单位、起始时间、地点、近似品种、所依据的测试指南名称及申报品种和近似品种在哪些性状上存在差异。
三、材料提交和现场查定
(一)材料提交
1.形式审查
申请人需将完整申请材料电子版(Word及PDF格式,PDF需盖章签字完整)于2025年6月30日前提交到福建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邮箱(邮件名称:2025年林木/草品种审定+申报品种名称)或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认定事项,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
形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请将申请书、各类报告、图片及其他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0份,其中原件2份,封面白色,封面内容为申请书第一页(盖章);书脊五号字,注明品种名称、申请人,按照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要求的时间邮寄至指定地址。需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照片,照片应为JPG格式,不小于1M,并以照片内容命名,如:XX(品种名称)叶(花、果实、某省某县试验林等)。
(二)现场查定
福建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部分申报品种开展现场查定或测定。
四、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林草良种在发展现代林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生态树种的品种选育工作力度,为全方位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林业强省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组织申报。各地各单位要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加强答疑指导,切实做好2025年度林木和草品种审定的申报工作。
联 系 人:潘 昕
联系电话:0591-88608012
地 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邮 编:350003
E-mail:panxingz@126.com
附件:1.福建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
2.福建省主要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填写说明)
3.福建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
4.福建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填写说明)
福建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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