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促进林区乡村振兴,增强固碳中和功能,维护生物安全多样,不断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努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贡献。
林改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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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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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深化林改 | 平台托举 群山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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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
“四库”联动 | 森林“钱库”结硕果 漫山青绿满地金——漳州南靖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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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
深化林改 | 顺昌林业的 “长短智慧”,让林木成材又“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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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深化林改 | 福建华安依托国有林场建立产业发展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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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
深化林改 | 全省率先!永安市“六步工作法”推进集体林地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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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8日
深化林改 | 福建将乐:让绿水青山结出“致富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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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冬后的清晨,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的树林还笼罩在薄薄的雾气中,不少村民便已早早带上工具,开始为林中种植的多花黄精培土、除杂,为来年的茁壮成长打好基础。
“这是将乐县本土的多花黄精,多糖含量超过15%,是好山好水养出来的宝贝!”福建盘古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口村人何邱明的脸上写满自豪。
“多花黄精喜阴湿、喜肥料,而且种植与采收不会破坏原有的山林水土,很适合林下种植。”几年前,听说家乡正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何邱明果断返乡,在林下种起了黄精、铁皮石斛等中药材,并拿到了家乡第一本“林下空间经营产权证”。
所谓林下空间经营产权证,就是在保证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不变的前提下,参照林权发证模式,发放给林下种植户的合法凭证。
“过去,林下经营无合法凭证、权属不清、产权模糊、融资困难等问题,劝退了不少人。已有的经营者也放不开手脚,怕投入的资金打了水漂。”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副主任杨礼义坦言。有了林下空间经营权证,经营方获得了法定保障,更敢于投入资金和技术发展林下产业,“把林下空间‘让’出来的村民其实也不吃亏——林还是自家的,树一棵不少,每年还能稳稳拿一笔租金,真正实现‘不砍树也挣钱’!”
何邱明告诉记者,凭借首张725亩的林下空间经营权证,公司就获得了50万元的授信额度。近几年,公司不断加大投入,在将乐及周边县区自营种植基地5000余亩,年产黄精约500吨。仅在常口村,每年就能带动林农就业超千人次,带动相关村民年增收20余万元。
有了这颗“定心丸”,红菇、油茶等越来越多的林下作物开始在将乐县的树林间茁壮成长。在黄潭镇的红菇保育扩繁试验基地,一朵朵红彤彤的人工保育红菇长势喜人,每亩可采收红菇干品6公斤以上,亩产值超万元。在万全乡阳源村,采伐遗留的松树蔸“变废为宝”长出又大又圆的茯苓。在水南镇,“树上石斛+树下黄精”立体示范基地开启林下经营的又一新模式,每年为林农增收超5000元。“森林”这座聚宝盆,正源源不断结出“金果子”,让林农的腰包越来越鼓。
从“林票”“碳票”到林下空间经营权证,近年来,以票证为基,一个个创新机制在将乐落地开花:由国有林场和国企牵头,创新天然林收储和公益林优化改造,使林农亩均收入翻倍。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联农带农模式,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规范化经营。引入金融机构开发“竹链贷”“菌链贷”等绿色金融产品,为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将乐县还抓住与上海对口合作的机遇,探索构建碳票医疗协同机制,为上海的医疗机构打造“碳惠锦旗”,让“生态绿”见证“医患情”。
绿树围绕着潺潺流淌的金溪河,平坦宽敞的马路串联起整洁的新楼房与充满欢笑的村居公园。在常口村,守护绿水青山的幸福感、获得感,正化作新农村宜居宜业、欣欣向荣的美丽画卷。
“村里老人都说,从前守着这片好林子,愁的是钱从哪儿来。如今,林改政策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到了实处,不仅树能变现、好空气能吸金,连林子里的树桩、山泥都成了‘宝贝’!”杨礼义笑着感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咱跟着政策走,既护好了绿水青山,又赚来了真金白银,往后的日子只会越来越红火!” -
2025年11月13日
深化林改 | 福建武平打造集体林改促共富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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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深化林改 | 福建武平建成林下经济示范基地35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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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
深化林改 | 金融支持林业——助力小锥栗变身“致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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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三明林改模式研究》成果发布暨三明林改研究会揭牌仪式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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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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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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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9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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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补助政策
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及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林业经济发展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或引导性扶持资金,主要包括林下经济发展、竹产业发展、花卉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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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产业发展补助
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竹产业原材料基地、精深加工、公共服务平台及专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补助通过一二三产业联动与融合,推动笋竹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笋竹精深加工附加值,择优扶强笋竹产业链。每年补助重点县不超过10个,每个重点县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1000万元。
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笋竹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开展竹林认证、品牌创建和引进新设备等方面的补助。
按照“市县申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末位淘汰”的原则每年确定示范县不超过15个,每个示范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500万元。其中项目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研发补助标准不超过支出额0%,补助总额最高不超100 万元,补助对象为规模以上企业;竹林认证补助不超过支出经费50%,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新设备引进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3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200万元,生产有机燃料等低端产品加工设备不予补助。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 指用于支持开展竹山机耕道建设与维护、竹林培育相关设施设备、笋竹培育新技术推广、笋竹采运新工艺及丰产竹林示范片经营措施等方面的补助。每年补助重点县不超过10个,每个重点县每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300万元。
注意事项:同一年度不得同时安排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食用林产品(鲜笋)安全相关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县不给予竹产业一二三融合发展重点县和现代竹业重点县补助。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以及被安监、工商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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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产业发展补助
发展设施花卉主要支持建设用于花卉苗木生产的薄膜型智能温室(含温室物联网控制系统 )、连拱大棚和拱形大棚,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温室或大棚地面以上主体工程造价(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价结果为依据)的50%,每个申报单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且不得与贷款贴息重复申报。
激励品种创新主要支持建设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奖励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且推广种植效益显著的花卉苗木优良品种。特色优势花卉种质资源库(圃)补助原则上从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命名后的次年给予一次性补助45万元;单个花卉苗木优良品种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奖励个数不超过当年申请奖励品种总数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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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技推广补助
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补助最高不超300万元;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林业科技平台建设补助最高不超200万元;科技攻关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补助最高不超150万元;其他科技研究及推广项目最高不超50万元。 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可以连续支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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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补助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补助 是指用于扶持一批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带动能力较强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生产建设、信息化建设、品牌建设、技术培训等补助,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 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林场补助对象须经营用材林(竹林)1000亩以上,或油茶5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等其它经营200亩以上,每个补助最高不超30万元;家庭林场、家庭合作林场补助对象须经营用材林(竹林)300亩以上,或油茶100亩以上、或苗木花卉、林下中药材50亩以上,每个补助最高不超20万元。每年支持100家以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7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