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时间: 2025-01-10 11:41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总结福建省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林业局网站http://lyj.fujian.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通过福建省林业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8608090,电子信箱:lytxx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福建省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有效做到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模式常态化。主要措施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法定公开要求,及时、准确、有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152条,其中:政策文件7条,业务文件50条,计划统计1条,财政资金2条,行政许可4条,人事信息4条,两会答复78条,其他信息6条。

 

为方便民众查阅政策文件,在规范性文件库内增设废止或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检索库,设置宣布废止文号字段。2024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9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8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紧盯依申请公开办理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收件、登记、转办、承办、答复、寄送、归档的工作闭环,做到全流程规范,并在确保答复合法依规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对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职责范围事项,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基础上,主动告知获取渠道,尽可能便民、利民。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已全部在时效内答复。其中:予以公开的7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3件,无法提供的8件,不予处理的0件,其他答复处理0件。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策及解读方面

加强对政策解读材料时效性和精准性的质量把控,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并对政策制定过程中收集到的关注点及时进行深入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二次解读,努力让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配合执行政策。2024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类内容15次,其中:文字解读8次,图片解读6次,视频解读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微信同步解读7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公开目录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专题专栏的建设力度,整合政策类信息发布渠道和频道栏目。组织开展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梳理政策文件,通过技术手段生成条款,根据审核生成的条款梳理“公开内容、公开主体、部门类型、公开层级、所属领域、公开时限、公开时长、公开渠道”等字段,优化信息公开栏目。

为推动林业法治工作,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专栏“典型案例”栏目,发布《福建省林长办公室公布10起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公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网站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对接融合、数据共享,民众通过办事服务栏目可直达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省林业局分厅办理相关业务。2024年我局处理行政许可12806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6

9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2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2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1

0

2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展,但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问题仍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把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内容;提高工作人员对政策解读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他兄弟单位的优秀解读案例,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