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700-2023-00125
  • 文号: 闽林文〔2023〕75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3-09-13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穿越太姥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的核准意见
  • 内容概述: 关于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穿越太姥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的核准意见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穿越太姥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的核准意见
来源:保护地处 时间: 2023-09-15 19:10

宁德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

  你们《关于转报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太姥山风景名胜区段选址方案的请示》(宁林〔2023〕16号)收悉。经研究,核准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国道G228线福鼎市店下镇至太姥山镇段公路工程太姥山风景名胜区段选址方案》,穿越太姥山风景名胜区段公路长度6995米,路基宽度12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二、施工单位要因地制宜、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随意堆放建设材料及设置废弃物堆放场。同时,要优化施工工艺,尽量避免施工对水体等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单位要按照《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同时,宁德市林业局会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强化安全管理;项目结束后,要及时做好边坡等的修复治理以及场地清理和绿化美化工作,维护景区环境风貌。

  福建省林业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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