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26-0800-2025-00056
- 文号: 闽林函〔2025〕13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7-01
- 有效性: 有效
- 标题: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263号提案的答复
- 内容概述:
陈照瑜委员:
《关于采取与我省林业生态特点相适应的松材线虫病防控措施的提案》(2025126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省围绕“压缩重疫区、拔除轻疫区、扑灭新疫区、守好非疫区”的战略目标,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累计实施松林改造提升492.4万亩(其中松林防治性采伐214.5万亩,单列松林改造提升277.9万亩),减少了疫情存量,进一步遏制疫情快速扩散蔓延的势头。根据2024年秋季普查结果,全省现有县级疫区55个、乡镇疫点386个、疫情面积87万亩、病死松树42.8万株,对比2020年秋季普查结果,实现疫区数量、疫点数量、疫情面积、病死松树数量“四下降”,取得阶段性防控成效。但我省疫情点多面广线长,控增量、消存量压力较大,整体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您提出的建议着眼宏观、聚焦细微、举措谨实,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认真研究讨论、吸收采纳,并落实到疫情防控具体工作中。
一、持续推进松林改造。一是统筹重点项目建设。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结合国土绿化、国家储备林建设、珍贵用材树种培育、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和闽西北(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项目,加大“两高”沿线、江河两岸、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松林改造提升力度,提高森林质量,丰富森林结构层次,构建更加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二是国有林场引领示范。我局出台《福建省省属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省属国有林场持续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减少松林比例,提升森林质量和景观效果。
二、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一是加强沟通汇报。近年来,我省多次向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和生物灾害防控中心汇报我省松林改造提升成效,同时邀请他们到我省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松林改造提升有关情况。国家林草局对我省松林改造提升取得的成效给予积极肯定,并表示在“十五五”规划中,将充分考虑各省实际,把松林改造提升作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的措施之一。二是开展防控试点。2025年3月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支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先行先试的若干措施》支持三明市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试点,支持试点地区通过制定防控管理措施,实施松林改造提升等方式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森林抵御疫情能力。三是争取板材加工审批事项。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委托我省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工松木板材,提升松木利用价值,提高林农开展松林改造提升的积极性。
三、夯实疫情防控保障。一是压实防控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第1号省总林长令和省政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牵头抓总作用,以林长制为引领,压实防控主体责任。二是密切部门配合。充分发挥“林长+警长”机制作用,联合公安、执法等部门持续开展检疫执法,严厉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密切与发改、电力、通信、公路、铁路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及其工程建设单位严格规范松木及其制品的使用,协调推进高速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死亡松树清理。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将防治性采伐资金补助纳入中央财政项目库,积极向国家、省级财政争取防控资金,加大资金补助力度,督促各地将防控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疫情防控需要。加强与森林综合保险承保机构的沟通联系,督促灾害损失理赔及时到位。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智桢 张志才
联 系 人:齐 欢(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联系电话:0591-88608027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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