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桉树商品林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准入清单”情形的允许依法采伐:“4.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8.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该有限人为活动“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做好管理,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强调,避免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并督促做好生态修复。”
采伐要遵守《福建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闽林文〔2023〕3号)规定,及适用《林木采伐技术规程》(GB/T 45088-2024)、《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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