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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日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后,确属人工繁育的、来源合法、具有专用标识的蓝黄金刚鹦鹉个人是否能当宠物饲养?

来源:福建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1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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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目前仅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列入专用标识管理试点,蓝黄金刚鹦鹉暂未列入专用标识管理范围,不能作为个人宠物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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