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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1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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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清流国有林场建于1958年7月,为“省办、市管、县监督”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前身为清流大丰山林场),隶属于三明市林业局。经营范围位于县南部,闽江支流九龙溪、桂溪和安砂水库上游;建场以来先后在赖坊乡南山村洋坑和田源乡十二排设立场部,2009年场部整体搬迁到现办公地点清流县城关长兴南街22幢。林场经营区分布在清流县长校、田源、赖坊、灵地、嵩口5个乡镇,13个行政村,有嵩邓、双白、赖灵三条公路贯穿其中,浦建龙梅铁路贯穿经营区,交通较为便利。山场地貌以中低山、丘陵为主,海拔在300~1300m之间,平均坡度在25~35°之间。气候温和湿润,年平均温18.5℃,最高气温39℃,最低为-8℃。年平均降雨量为1700mm。林地以山地红壤为主,土层中厚,肥力中等,为杉木的中心产区和马尾松Ⅰ类产区。林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生产经销科、营林科技科、资源管理科等5个职能科室和十二排、田源、翁坊、黄石坑4个森林管护站;创办有清流桂溪省级森林公园和清流大丰山森林人家。林场现有职工91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34人,劳务派遣人员18人,购买服务3人,退休人员36人;在岗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27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8人,技师1人);专科以上学历29人。全场现有经营总面积92680亩,林业用地面积89631亩,森林蓄积量76.95万立方米。林业用地中,生态公益林面积为41207亩(为全市第一),蓄积35.1万立方米;用材林面积44963亩,蓄积38.9万立方米;天然林面积为32234亩,蓄积31.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3.62 %,林地绿化率为95.39%。建场60多年来,在几代人不断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林场先后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场外造林示范林场”、省林业厅评为“多种经营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三明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清流县委、县政府评为“服务清流经济发展优秀单位”等各类表彰达54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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